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评优实施办法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 定》、《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等文件,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鼓励先进, 促进学生全面综合发展,更科学规范的组织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特制订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评优实施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参与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和本部高年级同学。
二、评选奖项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班集体等校级和院级奖项。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种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同学们的拥护;
4.在学生会、班委会、党支委或学生团体承担一定的学生工作。
(三)根据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的要求,参加任何奖项评选还应符合以下条件:截止评选当日,教务系统里的所有课程成绩没有任何不及格、不通过或补考、重修记录,需提交成绩截图;
四、量化考核标准
五、附则
1.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
2.考试不及格、宿舍检查不合格、使用违章电器等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评优资格。
3.若某位同学在本学年有重大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等,可直接授予该生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4.以上成绩的最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5.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电话或邮件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69671751
69671733
联系邮箱:zhangju@ucas.ac.cn
liuyuan23@ucas.ac.cn
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3日